勞動部廢止內政部75年5月17日臺內勞字第398001號函,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

2016-07-12

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75年5月17日臺內勞字第398001號函業經勞動部於105年6月29日以勞動條3字第1050131443號令廢止,並自105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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