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復工

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或經勞動檢查機構認定有召開復工審查會之必要時,事業單位應提送復工計畫書向檢查機構申請復工,俟審查通過後始准復工。

發生職業災害事業單位申請復工程序:

發生職業災害事業單位申請復工注意事項:

  • 事業單位負責人須出席復工審查會。
  • 復工改善計畫書須包含下列項目:
編號 項目內容 備註
公司簡介
職業災害調查分析資料
1. 災害發生經過 含相關人、作業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肇災設施
2. 災害原因分析 分為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及基本原因
3. 災害防止改善對策:含安全衛生管理及現場機械、設備及作業流程等之改善 現場設施改善應含改善前後對照照片; 改善對策須針對上述三
項災害原因逐項逐條列出
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資料 將上述貳之3之改善對策回饋至本項各管理項目中
1.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章或各級人員之安全衛生權責 各級權責應上至負責人,下至基層勞工;各項改善對策應有專責人員負責
2.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情形及報備核准函
3.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備查函
4.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函報本所資料 僱用勞工人數5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
5. 全廠危害鑑別及風險管理資料 先列出全廠作業流程及使用之機具設施,再從設施或作業項目分項實施危害鑑別並列表敘明
6. 特殊作業管制計畫 須依據全廠危害鑑別重要關鍵危害,訂定特殊作業管制計畫
7. 自動檢查計畫(含相關檢查表格及災害發生前三個月執行
紀錄)
計畫應含法定自動檢查項目及自行檢查項目,並應將評估或管制事項回饋至檢查表
8.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資料 含危害因素告知、協議組織、門禁管制(含人員及機具)、教育訓練及危險工作許可等及執行紀錄
9. 動態巡視、稽核辦法及表格等相關資料 應檢附實際執行紀錄
10.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料 含一般安全衛生、機械設備操作、缺氧作業及危害物使用等教育訓練並檢附實施紀錄(含課程、時數、講師、簽到紀錄或照片、教材等)
11. 安全衛生相關證照 含危險性機械設備合格證、法定操作人員、作業主管、勞安人員等證照
12. 危害物管理相關資料 含危害物安全作業標準等
13. 職業衛生管理相關資料(含環測、勞工健康檢查等) 環測:鉛、有機溶劑、特化及粉塵濃度等 健檢:一般體檢、一般健檢及特殊健檢
14. 緊急搶救及應變計畫
其他項目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輔導實蹟:

被夾、被捲18家、感電13家、墜落24家、物體飛落5家、與有害物接觸5家、物體倒塌5家、溺斃2家、被壓3家、被撞4家、火災爆炸9家、高低溫接觸1家、交通事故1家、其他…等數佰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