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性顧問服務

服務項目

含全部「常年性顧問」之服務項目另增加如下:

  • 1. 現場調查、訪視、提建議書。
  • 2. 收集貴 公司安全衛生相關資料之補充。
  • 3. 研議公司現有規章、辦法、提供修正、改善意見。
  • 4. 建立管理組織、權責劃分。
  • 5. 規章、辦法文件化。
  • 6. 作業管制、工作許可制度建立。
  • 7. 承攬制度建立。
  • 8. 緊急應變程序、腳本、演練建立。
  • 9. 設施現場安全衛生設施診斷提出改善計劃及推行計劃書。

說明

本項安全衛生顧問服務為公司訂建立一套法令之基本要項。原則上每1- 2月到廠輔導乙次,進行輔導與稽核確認工作,其他時間請利用電話諮詢及傳真、郵寄等服務。

  • 1. 本項整合性顧問服務除基本法令規定要求事項外,建立有系統之安全衛生規章及辦法,使之資料文件化, 加上現場各級主管實施稽核管理制度建立。
  • 2. 輔導師每月到廠1次,進行系統制度輔導。
  • 3. 廠商需派1~2位專人,負責持續推動,配合輔導師指導連繫工作,收集資料及管理技術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