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作業防墜落,保障勞工屋頂作業安全
2016-09-14據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近年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以墜落發生最多,約佔全部災害49%(如表1),其中從屋頂墜落比例最高,每年約有40名以上勞工(如圖1)於屋頂作業時發生墜落死亡。勞動部為防止屋頂作業墜落災害,除已加強實施安全檢查及依法處理外(104年執行屋頂作業共檢查727工地,停工190次,罰鍰470萬元,105年至6月底止,共檢查492工地,停工105次,罰鍰257萬元),亦採行宣導、觀摩及輔導等措施。去(104)年屋頂作業墜落職災死亡人數雖有下降,惟仍造成35人死亡,勞動部呼籲,屋頂作業風險性較高,事業單位應確實採行防墜安全設施,以有效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從近年重大職災分析,屋頂作業墜落災害型態以踏穿石綿瓦、採光罩、塑膠浪板等墜落為最多,其次為於屋頂邊緣或開口作業墜落,再其次為於攀爬至屋頂過程中墜落,其中以踏穿墜落最為嚴重,佔所有屋頂墜落災害66%(如圖2)。由於施工的便利性及臺灣氣候的因素,石綿瓦、塑膠浪板及採光罩等輕質材料大量運用於民宅及廠房的屋頂,但是也由於其材質脆弱,容易老化及脆化,尤其是塑膠浪板;而經過長期的風吹日曬之後,外觀上不易與屋頂周圍材質作區分(如烤漆金屬浪板),因此於進行屋頂維修及作業時,便極易發生「踏穿」石綿瓦、塑膠浪板及採光罩,而發生墜落災害。
屋頂上之工作多屬臨時性作業,雇主一定要在平時即加強工安教育,讓勞工瞭解屋頂上作業的潛在危害,為防止屋頂作業墜落災害,勞動部呼籲對於屋頂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以避免事故發生:
1.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上述專人應接受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
2.於斜度大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及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
3.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
4.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確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
5.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
6.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防止屋頂作業墜落危害,可免費提供屋頂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指導與諮詢服務,事業單位如有需求者,可向勞動部職安署委託機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電話:02-29330752分機277,網址:http://www.isha.org.tw/roofwork.htm)提出申請。另勞工如發現屋頂作業有不安全情況時,亦可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提出檢舉,檢舉案件如符合資格條件,且經查證認定成案者,每件發給獎勵金新臺幣500元,詳細檢舉方式請至勞動部職安署網頁查詢(網址: http://www.osha.gov.tw/1106/1164/1156/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