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呼籲雇主於颱風前後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

2016-09-14

風逼近,為避免颱風前後造成作業勞工之危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颱風季節來臨已促請各勞動檢查機構加強安全設施檢查,並再次呼籲事業單位於颱風前應加強各業安全設施之防颱準備;颱風期間應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服務,其他如新聞採訪及災害搶救等必要之外勤作業,應事前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另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如從事屋頂修繕、使用施工架及輸變電維修等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

依據往年經驗,颱風期間曾發生勞工搶救圍籬遭瞬間強風吹起摔落、巡視配電線路遭斷裂樹木撞擊、屋頂修繕不慎踏穿墜落等重大職災,職安署指出颱風來臨之前,雇主應注意颱風動態,評估勞工作業是否有物體飛落、倒塌崩塌、感電及溺斃等危害,擬訂安全作業方法及事先準備預防災害之安全設備。

本次颱風期間適逢中秋佳節,於此與家人團聚之重要節日下,該署特別呼籲對颱風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包括進行河川護堤及清淤等工程時,易發生溺水災害,應準備救生衣及動力救生船等設施,並建立通報系統;工廠、民宅屋頂防颱強固及修繕時,易發生踏穿墜落,應選任專人於現場監督及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等安全設施,以防止墜落災害;道路修復工程易遭岩石滾落、撞擊災害,應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於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山區工程易有土石流掩埋災害,應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與相關機關連絡,監視土石流狀況,如有危險應即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工程搶修、工廠修復及輸配電設備復原時,易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等感電災害,應確認電源狀況,並使用適當之絕緣防護具及作業器具;餐飲外送或新聞採訪人員等,易發生物體飛落及溺斃災害,應視作業危害,置備救生衣、安全帽及適當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提醒注意。


另於颱風過後,營造業易發生施工架與施工構台、擋土支撐及模板支撐架不穩定之倒崩塌及勞工墜落災害,應實施重點檢查後再施工,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易發生墜落災害,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易生感電災害,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局限空間作業前,確實實施通風換氣及測定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以確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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