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主 旨:預告廢止「應施檢驗動力衝剪機械、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及防爆電動機等四項二十一品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擬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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