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安署啟動局限空間作業防災精進措施 避免中毒及缺氧職災
2017-07-11今(106)年 6月26日發生燿華電子宜蘭廠廢水槽清污作業硫化氫中毒之重大職業災害,共造成勞工4人死亡2人受傷。勞動部職安署為加強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研訂「加強局限空間作業防災精進措施」,結合勞動檢查量能及外部資源等多元策略,擴大防災監督輔導及檢查,督促業者確實遵守規定,避免類似職業災害再發生。
職安署鄒子廉署長表示,由於局限空間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清淨空間,作業場所如未採取通風、換氣及有害氣體濃度測定等安全作業程序,當發生缺氧或中毒災害時,搶救人員於未使用安全防護設備之狀況下,貿然進入搶救,將導致工作者及搶救人員同時傷亡的重大職災。為確實要求雇主採取危害預防之必要設備及措施,提升勞工防災意識,職安署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除原已執行之勞動檢查任務外,並啟動下列防災精進措施:
1.要求局限空間作業事前通報:要求從事下水道作業、管道工程或建築工程、電子業、肥料製造業、食品加工業、溫泉業、水電燃氣業、染整業、石化工業等事業單位,應事先通報作業期程,以利掌握局限空間作業動態,強化監督檢查成效。
2.列管從事廢水處理之事業單位:會商廢水處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具污水槽或局限空間作業之事業單位全面列管。
3.加強勞動監督檢查:建立局限空間作業通報及勞動檢查作業流程,齊一檢查作業標準,將局限空間作業列為勞動檢查機構重點檢查項目,於廠場或工地執行檢查時,一併督導業者全面清查局限空間作業,及採取必要之危害預防措施,擴大監督檢查層面。
4.結合外部資源,擴大防災輔導面向與量能:透過推動中之「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締結安全伙伴計畫」等輔導資源與合作機制,加強辦理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及輔導。
局限空間作業常因臨時性、短暫性及移動性等特性,雇主容易輕忽災害風險而釀災,加上局限空間作業往往因出入口受限,增加搶救困難,導致災害後果加重,因此,職安署呼籲雇主,對於各局限空間場所應先辨識可能危害、擬訂危害防止計畫,在入口處公告注意事項,於從事作業前應先實施通風換氣、測定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管制進入勞工及置備必要救援器材,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該署另已編製相關宣導資料,置於官網(http://www.osha.gov.tw)提供事業單位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