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勞工安全衛生法業已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本(103)年7月3日施行,爰「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指導要點」配合修正部分文字「勞工」為「職業」;另為因應組織再造,勞動部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本年2月17日成立,爰修正本要點部分文字「本會」為「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